国外文学

国外非遗协同创新保护的经验与启示 

来源:国外文学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2-12

非遗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力量的参与,从我国目前非遗保护的现状来看,实践中还存在较多问题:(1)以政府为主导的保护模式较为单一,管理上政出多门,权责不明;(2)非遗企业竞争力不强,品牌培育不够,产业化程度不高;(3)民间组织很难介入,公众参与意识淡薄;(4)高职院校的教学偏重理论研究,脱离实际;(5)传承模式较为较单一,传承队伍素质不高,创新意识不强等。

针对上述问题,国内学者开始引入“协同创新”的理念来探索非遗保护的新路径,虽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在非遗保护的协同创新方面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无太多的实践经验。而西方国家在非遗协同创新方面的理念和方法也较先进,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英国

(一)利用现代科技搭建多种协同创新平台

英国推出“文化遗产教育电子化”项目来搭建有效的教育平台,例如:协同高校创建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电子化平台,为博物馆和美术馆的教育研究工作提供服务;在博物馆建立“维基百科式的数字化遗产网络档案库”,仿照维基百科的管理模式,让参与者可以编辑、补充和更新数据库中的信息,真正做到与时俱进、与民共享。为了促进协同创新的交流,实现知识共享,英国政府还打造了一个面向全球的数字文化遗产交流平台——数字文化内容平台,为全球相关机构和产业从业者提供数字化档案信息。此外,英国政府还设立了各类非遗保护的在线服务型平台。例如:为资金需求者和潜在投资者提供在线服务的“公众集资服务平台”;可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免费使用的素材库——教师百宝箱;帮助创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海外市场推广服务平台”等[1]。

(二)充分发挥教育和文化机构的作用

自2012年起,英国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推出“遗产学校”“为我的学校读书”等项目,设立“国家学校文化周”,鼓励民间组织开展各种文化艺术教育活动。例如在“遗产学校项目”中,学校与当地非遗管理机构和社区合作,定期组织学生参与课外体验或互动式活动,激发孩子们的兴趣,增强他们的非遗保护意识。针对缺少文化参与机会的中下层年轻人,英国艺术委员会与文化机构合作,制定了让贫困家庭出生的年轻人能够参与艺术文化体验活动的计划,让他们有机会在世界级艺术文化团体就业,并为他们提供相关培训课程,使他们获得相应的知识技术和职业技能。

(三)借助创意产业对非遗进行产品创新和现代化推广

英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在世界上领先,创意产业的发展推动了非遗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政府与高校、文化机构和创意企业开展合作,对传统非遗资源进行创新,将其与现代流行元素相结合,并运用现代商业模式进行推广,提升其品牌和市场价值,同时加强对非遗现代化成果的产权保护,注重其经济效益和实用性。

二、葡萄牙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非遗协同创新保护工作

2012年,葡萄牙政府设立葡萄牙文化遗产总局,负责全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协调。此外,针对单个非遗项目,葡萄牙政府还成立了专门组织,这些专门组织通常会下设一些职能部门,负责非遗的各项保护工作,并通过这些专门组织来统筹和协调各领域的保护主体共同开展非遗的宣传、推广和保护等工作。

(二)协同多领域、多机构开展保护

在非遗项目的宣传、推广和保护过程中,葡萄牙政府注重与商界、学术界、媒体界和民间组织的合作。例如在宣传和保护阿连特茹民歌的过程中,政府与国家图书馆、档案总局、国家出版社等机构合作,开展资料汇编整理工作,建立电子档案,并将资料集册出版;与国家文化中心、电影中心、剧院等合作,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和跨界合作;与电视台合作,制作纪录片;与旅游局合作,通过非遗元素提升旅游产业的文化内涵,进一步推进非遗的保护和传承[1]。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主要负责提供政策、资金和后勤支持等保障工作。

三、日本

(一)建立完善的非遗保护机构体系

日本建立了完善的非遗保护机构体系来带动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从纵向来看,日本在中央、道府县和市町村三个层级的政府中都设有非遗保护机构。中央政府文部科学省文化厅是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全国的非遗保护;各级地方政府设有“教育委员会”“文化财保护审议会”等非遗保护机构和政策咨询机构,负责各辖区的非遗保护工作;从横向来看,则形成政府、专家咨询机构和民间团体、传承人和全体国民共同参与的非遗保护格局[2]。

上一篇:国外公共图书馆少儿分级阅读推广服务实践与启
下一篇:没有了